【艺人炎亚纶涉嫌拍摄、散播未成年人不雅视频首度开庭】艺人炎亚纶今年6月被网红耀乐指控性侵,以及拍摄、散播未成年人不雅视频。涉性侵部分获不起诉,但不雅视频部分仍被控两项罪名。士林地方法院今日(21日)上午首度开庭,炎亚纶与被害人到庭。
据悉,炎亚纶与耀乐可能会和解,但具体和解金额不得而知。炎亚纶被指控的制造少年为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炎亚纶2017年与当时未成年的耀乐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下视频,隔年,耀乐在网上发现视频外流,指控炎亚纶强制性交等罪。炎亚纶虽否认散布,声称是手机送修被人窃取,但检方查出2019年、2020年炎亚纶将视频传给两名网友,因此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制造少年为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诉炎亚纶。至于炎亚纶被指控妨害性自主部分,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 士林地方法院12月21日上午为此案开庭,采取不公开审理。
此事件涉及性侵、拍摄、散播未成年人不雅视频等多重违法行为,对于社会公德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严格执行十分必要。同时,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应该以身作则,积极维护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法律法规。建议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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