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深耕于未成年犯罪预防与少年司法领域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苏明月表示,我国没有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对越轨未成年人的行为规制体系具有刑事司法与行政二元规制的特点。
从形式上看,相关实体规范较为零散,总体上依附于成人立法与司法体系,目前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更主张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跳出一定要用刑法打击的思维桎梏,不再纠结于刑事责任年龄究竟要降到多低,而是建立一套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将要规制、可规制的少年越轨行为都纳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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