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不满14岁,无法追究邢责!

访客 2024-03-19 18:04:49 6381 抢沙发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的陈女士反映称,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事发当天,陈果的父母报警。

  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阳山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陈果的家属提出控告陈果被强奸一案,阳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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