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信息,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以上就是【13岁男孩性侵女童不立案 官方通报】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宫外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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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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