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以父母偏心哥哥为由拒绝赡养,法院采取行动 张某和陈某夫妇,均已超过80岁,因严重高血压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子女赡养。这对老年夫妇有一子一女,但女儿因家庭纠纷拒绝赡养。老人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子女每月支付850元赡养费,并平摊医疗费。 调解后,儿子遵守协议履行了赡养义务,而女儿张某凤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