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姐姐为亡弟追凶24年案”遇害人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表示,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准备,本案将于11月1日开庭,自己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将参与庭审。
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华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中祥因工资纠纷,到雷州市北和镇鹅感村李中祥处讨要工钱未果,双方发生争吵,经他人劝阻后易某华离开,当天下午,被告人易庚华到被害人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借口李某平需回家看望生病的母亲,将被害人李某平从学校带离。随后,被告人易庚华将被害人李某平带到迈车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某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潜逃。后被告人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害人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表示,自己为了和易某华套近乎,谎称自己和丈夫给易某华打过工,在确认易某华的身份后,面对杀弟仇人,气得舌头都咬破了,为不露破绽,又把血咽了下去,2021年2月,因证据不足,被关押了半年的易某华被释放,李海玉回忆,得知这个消息时,她在家门口对天哭喊“老天不公”,哭喊到嗓子哑了说不出话,住院二十多天,随后,花七天七夜写了对易某华控诉的文章,在网络发声,而易某华释放后还给发了恐吓信息,自己也经常收到恐吓电话,电话中说“杀的了你弟弟还杀不了你吗?”因此,自己没办法睡觉,害怕被报复,一度每天只睡一两个小时。
被害人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是剃了光头入场,她表示,自己没有辜负爸爸的期望,之所以带着爸爸的遗照,是想让爸爸见证一下,就像我爸爸把犯人送进法院一样,她称,爸爸为了寻找易某华瞎了一只眼睛,太苦太可怜了,有苦不能说,自己一个人把事情藏在心里边,如果我弟弟一日讨不到公道,我不会留头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留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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