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的路某某在发现妻子与刘某某在酒店有不正当关系后,当场收取了刘某某2.5万元作为“补偿费”。此前,他因此被判敲诈勒索罪,入狱6个月。然而,近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宣判路某某无罪 。
法院的判决书指出,刘某某明知路某某的妻子已婚,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某主动提出补偿,经过多次协商,路某某接受补偿,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路某某在2021年11月和2022年3月的初审和二审中均被判有罪。服刑完毕后,他坚持申诉。2023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注意到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矛盾,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024年1月再审开庭,直至10月8日宣判无罪 。
此案件引发了对法律、道德和人情的广泛讨论,也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复杂案件的审慎态度和对个案正义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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