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结婚登记窗口不仅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场所,更是宣传婚姻法规和倡导健康婚姻观念的重要平台。通过对婚姻登记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婚姻咨询和指导能力,可以在办理婚姻登记的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
长乐区民政局是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这一信息的。该局称,《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201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第三条规定:“婚姻介绍组织为市场中介组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为此,民政部门不是婚姻介绍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工作上的联系,无法对婚姻介绍组织进行扶持和监管。而且因单身男女信息属个人隐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部门或单位不能私自收集全区或全市单身男女信息,并建立数据库。
以上就是【福州长乐:发现女方多次闪婚应提醒】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宫外财经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