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中国足协官方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张玉宁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效力于北京国安的前锋张玉宁,因在无球状态实施暴力行为,用肘部击打对手面部,被处以停赛3场、罚款3万元的处罚。
8月16日,中超第23轮比赛中,北京国安主场0比0战平浙江队。比赛第85分钟,替补登场的张玉宁,无球情况下在禁区内与浙江队球员发生身体接触,VAR介入提示有疑似红牌事件,当值主裁去场边看过VAR后,向张玉宁出示红牌。
中国足协官方宣布,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张玉宁予作出停赛3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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