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王某与陈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相识,并逐步发展成网络恋人关系。陈某在现实中为离异再婚妇女,但在网络上将自己包装成年轻貌美、家境富有、事业有成的白富美人设。为了保持这种虚拟关系,陈某编造了一系列谎言,包括在准备给王某购买见面礼物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等。这些谎言通过陈某精心设计的苦情戏和一人分饰多角的表演,让王某深信不疑,并深感愧疚。
在陈某的虚构故事和密集聊天中,王某逐渐产生了殉情的念头,并向陈某发送了购买农药意欲殉情的照片。尽管陈某在得知王某的意图后多次劝慰他不要轻生,但她始终未向王某透露真相。最终,王某在10月中旬的一天服下农药自杀,经抢救无效身亡。
王某的父母在了解到真相后,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8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明显超出了社会公众可理解的包容范畴,且违反了公序良俗。同时,法院也指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服毒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应当有着充分的认识,因此王某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判决陈某承担40%的责任,赔偿王某父母各项损失共计43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交往、虚拟身份以及个人责任等问题的关注。法律专家提醒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往中应保持理性,谨慎对待虚拟身份和他人言论,避免陷入类似的悲剧。同时,也应增强个人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在发现他人有自杀等危险倾向时,应及时报警或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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