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丽回忆,当晚她和王某及客户在一家日料店用餐,席间王某不断劝酒,她很快感到头晕不适。在失去意识前,她试图去结账,但回来后却发现酒局仍在继续,且氛围已经明显偏离了商务宴请的范畴。第二天凌晨,丽丽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王某房间的床上,旁边是穿着内裤的王某,而自己的衣物散落一地。丽丽立即穿上衣服逃离房间,并试图寻找自己的记忆碎片。
事发后,丽丽试图与王某对质,但王某的态度强硬且不思悔改,这让丽丽深感失望。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内心挣扎后,丽丽决定报警。在警方的调查下,酒店监控等证据显示,丽丽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被王某抱回房间的。
2024年4月2日,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然而,丽丽的维权之路并未就此结束。同年4月18日,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
面对公司的无情,丽丽并未放弃。2024年12月3日,她收到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书中表明,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12月13日,公司在舆论压力下,给丽丽确定了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但丽丽表示,她不认可自己被开除的决定,将在近期提起劳动仲裁。
丽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将继续推动自己的维权进展,同时也希望能为有类似经历的姐妹提供帮助。她说:“这条路很艰难,但我还是想尝试着帮助更多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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