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男子酒后嫌鸟太吵像在嘲笑自己,打死10余只火烈鸟获刑5年:法律与环保意识共筑生物多样性防线

访客 2024-04-18 12:30:30 60194 抢沙发
近日,一起因酒后情绪失控导致珍稀野生动物死亡的案件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宣判,被告人肖某因打死并打伤多只火烈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肖某在2021年某次饮酒后,因公园内鸟叫声感到心烦意乱,认为鸟叫声在嘲笑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临时起意,潜入大连市中山区某公园鸟语林,用木棍对火烈鸟进行追打,导致十余只火烈鸟死亡,多只受伤。案件发生后,公园工作人员发现现场惨状,立即报警。

经过侦查机关的调查和检察机关的起诉,法院认定肖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审理过程中,虽然肖某的精神状况受到一定质疑,但经过司法鉴定,确定其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同时,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对涉案火烈鸟的保护级别和价值进行了鉴定,确认其为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应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肖某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被告人肖某的认罪态度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不仅是对肖某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一次深刻警示。它提醒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任何对野生动物的伤害和破坏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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