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光明网发布文章,对养老保险的常见误解进行了澄清。文章指出,尽管《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这仅是最低缴费年限,并非缴满15年就能退休。在职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即便已缴费满15年,用人单位仍需继续为其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缴费,但为了将来能领取更多养老金,建议继续缴费。
文章还提到,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者,若在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对于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实施后参保的人员则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者则根据制度实施时的年龄不同,缴费情况有所差异。60周岁以上且未领取过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者无需缴费即可领取养老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0岁,并可补缴不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不少于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对于养老保险断缴的情况,文章明确表示,参保记录不会清零,社保经办机构将保留参保关系和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连续计算利息。但长时间断缴会影响累计缴费时间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从而影响最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
文章还建议未在单位就业的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者可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并按20%的缴费比例进行个人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也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此次政策解读旨在纠正公众对养老保险的误解,强调养老保险的多缴多得原则,并鼓励公众持续参保,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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