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连有孩子因“棍棒教育”离世 家庭教育悲剧引深思!

这些悲剧并非个例。今年3月25日,山东威海5岁男童被生母陈某及其男友石某某殴打致死一案开庭。起诉书显示,因为孩子晚上睡觉晚,两人商量“狠狠打一顿”以管教孩子,多次殴打孩子面部及胸腹部,最终导致孩子因肝脏破裂及多脏器出血休克死亡。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追究石某某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追究陈某责任。
在相关案件中,一些家长在陈述自己动手原因时,常常提到自己是“为了小孩好”“因为小孩做错事了”,还有些家长表示是因为自己一时情绪失控,而把火气发到孩子身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认为,暴力教育是传统“棍棒底下出孝子”教育理念的一个反映,是一种“驯服”手段和压制性管理,但这种起源于专制统治社会的教育方式存在用力过猛的问题,其教育成本往往会超过其教育效果。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高丰美表示,在家庭教育中,暴力管教不仅包括拳打、脚踢等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的暴力手段,还包括习惯性使用攻击性语言,对孩子进行贬低侮辱、冷暴力惩罚、高压式环境等非暴力手段,对孩子的身体与精神造成一定痛苦的管教方式。长期遭受暴力教育的儿童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父母的暴力教育会消解孩子的主体性,不利于孩子自信、乐观和坚韧等品格的发展。恐吓式教育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让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生理受到双重伤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被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使未达到轻伤以上,但警方调查发现家长殴打孩子系虐待,手段残忍或者虐待造成孩子轻微伤以及经常性地实施家庭暴力,对孩子实施长时间的肉体、精神折磨,情节恶劣的,则可能构成虐待罪。律师介绍,不当教育暴力殴打孩子,如果孩子的损伤程度在轻伤二级以上,家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高丰美建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转变“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观念,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现代教育理念强调把孩子视为独立的个体,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家庭教育不只是每个家庭的“家事”,还是“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政府和社会规定了指导、支持和服务责任,强调政府在家庭教育中的公益性责任,包括政策支持、教育支持、资源支持等。应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家庭教育,互相配合和支持,比如学校在促进家庭教育中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形成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联动机制。通过法治手段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科学有效地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教育。
拒绝暴力管教应成为家庭教育的底线。每一个孩子都应该在温暖、有爱的环境中成长,而不是在棍棒和暴力下瑟瑟发抖。希望这些悲剧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让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
以上就是【接连有孩子因“棍棒教育”离世】相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宫外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