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玲的遭遇令人痛心。2008年6月27日,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张某君拐走。蔡兴全和家人从此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寻亲之路。直到2023年3月,警方根据线索找到了生活在四川广安的蔡佳玲,并通过DNA比对确认了她的身份。在3月20日的傍晚,蔡兴全和家人终于与被拐15年的女儿蔡佳玲相认,这一天的到来,他们等待了整整16年。
然而,就在蔡家人团聚的喜悦还未完全消散之际,养母家的态度却给这起案件增添了更多复杂性。养母的儿子竟然在公开场合指责蔡佳玲养了15年不知恩图报,还要反咬一口。这种言论不仅缺乏对被拐儿童心理创伤的理解和同情,更是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
对此,蔡兴全表示愤怒和不解。他透露,在蔡佳玲刚被找回的前几天,养母家的人曾以养大她不容易为由,要求她签下谅解书。蔡佳玲在无奈之下签了字,但事后她告诉父亲,谅解书上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她对此感到十分委屈。蔡兴全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坚称会寻求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
值得注意的是,被拐卖儿童在回归原生家庭后,往往面临着复杂的心理和社会适应问题。他们需要时间来适应新的环境,重新建立与家人的亲密关系,同时还要面对过去被拐卖的阴影。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无疑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压力。
蔡佳玲案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被拐儿童权益保护的关注。有专家指出,除了加强打击拐卖犯罪的力度外,还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救助机制,帮助被拐儿童及其家庭尽快走出阴影,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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