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懒散女子高楼抛粪获刑三月:马桶堵塞竟成抛物借口,法律不容小觑!

访客 2024-04-11 12:19:50 60429 抢沙发
近日,一起发生在常州市武进区的高空抛物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名年轻女子因多次从自家10楼窗户向下抛掷含有排泄物的垃圾袋,被当地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据了解,去年6月下旬开始,常州市武进区某小区居民反映,经常有人从高层将装有排泄物的垃圾袋随手扔在小区步道或绿化带上,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物业部门接到反映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等手段,最终锁定了高空抛物者为该小区某栋10楼的一名女性租户王某。

王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很快承认了她的高空抛物行为。据她交代,她所居住的出租屋内马桶经常堵塞,因此她很少使用。为了方便,她选择将排泄物装在垃圾袋里处理。由于天气较热,她懒得下楼扔垃圾,便直接将装有排泄物的垃圾袋从楼上扔下去。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更是对业主们生活质量的极大冲击。面对这一恶劣行为,物业部门迅速行动,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手段,锁定了高空抛物者的身份。警方依据抛掷排泄物的窗口判断,最终确定了高空抛物者正是王某。

经过审查查明,自去年6月下旬至8月初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王某累计向楼下扔了数十次排泄物,此外还扔过一次厨余垃圾和砧板。她的行为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经审查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今年3月29日,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于近日作出判决,以高空抛物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广泛讨论。高空抛物不仅有可能对楼下的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在心理上给人带来极大的恶心和不适。因此,大家纷纷表示,应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采取高空抛物这种危险且违法的行为。在面对生活中的问题时,应积极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式,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60429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