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江苏省顶楼老夫妇居家俩月用水1023吨的新闻,引发热议。自来水公司:如实抄表。律师表示: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家住江苏省丹阳市新新家园小区55岁的张先生反映,他家平时每两个月的用水量在十余吨左右。可谁知2023年11月、12月两个月用水量高达1023吨,自来水公司也没有查到漏水点,问题至今没解决。
4月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当时的抄表师傅取得联系。
“我这也是如实抄表,当时就发现两个月竟然用了1023吨水,当即就通知了业主张师傅。”抄表师傅称,按理说张师傅家两个月的用水量通常也就在十来吨,怎么会变成一千多吨水?他也只是按照表上的数据如实记录。在抄表师傅给张师傅出具的水费通知单上,特别标注了“用水量异常请自查。”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地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发现张师傅家用水量异常后曾先后多次前往他家检查是否存在漏水点,但未在张师傅家发现漏水点。“水表属于计量工具,读出来多少,我们确实得按照多少来收取费用。”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用水量太过离谱,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用户生活用水,每月用10吨左右符合常理,但若出现每月用水1000余吨则超乎人们的认知,太离谱,这就存在3种可能性,一种是水表出现了问题,一种是管道漏水,还有一种是用户偷水。
赵良善表示,首先要排查的是水表是否存在问题,不妨业主和自来水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水表进行鉴定,如鉴定水表存在问题,那么自来水公司通过核算用户平时用水平均吨位数,多退少补。如鉴定水表不存在问题,又因自来水公司已排查过管道无漏水迹象,在此背景下,自来水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倘若自来水公司无法举证证实用户偷水的事实,则可推定用户无责任,水表显示1000余吨用水的责任由自来水公司承担。
(中国小康网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椒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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