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泛海控股:因多项债务逾期情况披露违规,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访客 2024-02-02 12:26:21 37328 抢沙发

2月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泛海,000046.SZ)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内容显示,泛海控股存在多项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的违规事项。

具体来看:公司子公司武汉公司曾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12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本金0.1亿元,2021年8月3日偿还本金15.3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5亿元,直至2021年7月7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武汉公司曾与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达成协议,武汉公司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本金2亿元,至少在2020年8月20日偿还本金15.45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7.45亿元,直至2021年4月3日在《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清偿完毕”。

武汉公司曾向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贷款到期日被确认为2021年5月6日,但武汉公司未按期偿还相应款项,泛海控股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8.89元,直至2021年9月2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融资尚未偿还完毕”。

武汉公司曾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满足相应条件后武汉公司应于2021年5月20日前偿还本金0.5亿元,2021年6月20日偿还剩余本金1.02亿元,但武汉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1.52亿元,直至2022年1月6日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17.86亿元融资。根据星火公司与农发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星火公司应于2021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6月16日偿还本金0.5亿元,2022年11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元,2023年6月16日偿还本金2.5亿元,2023年11月15日偿还本金5.93亿元等,但星火公司未按约定偿还相应款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情况,涉及本金金额至少11.93亿元,直至2022年12月16日在《重大诉讼公告》中才提及相关诉讼事项。

此外,泛海控股还未按规定披露“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等债券违约情况。

泛海控股称,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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