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作家玖月晞“告读者案”胜诉

访客 2024-01-30 15:08:37 88107 抢沙发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韩昕媛)1月30日,作家玖月晞通过个人微博发文称,收到名誉权案终审结果,法院维持了对其的胜诉判决,认定微博用户“纵爱”,制作大量调色盘称其抄袭缺乏事实根据,构成诽谤。认定“纵爱”发布的大量辱骂言论,构成侮辱。驳回了“纵爱”的全部上诉。

随后,“纵爱”发文称,“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为我需要在微博账号‘纵爱’‘玖月晞共通文学小赏’连续三日置顶道歉并赔偿玖月晞人民币3万元;玖月晞需在微信公众号‘玖月晞’连续三日置顶道歉并赔偿我人民币5000元。”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88107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