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极目锐评|成都一小区楼栋门头被认定为违建并遭拆除,整治违建不能“头痛医头”

访客 2024-01-02 15:11:51 74140 抢沙发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四川成都一小区居民楼入户门头垮塌的消息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事发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该小区有一栋居民楼的门头被认定为违建,被该楼栋业主起诉后获判决拆除,由属地街道办城管部门依法执行。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共6栋居民楼,均建有类似门头,另外5栋楼的门头暂时还未被认定为违建。(据1月2日极目新闻)

该小区被拆除的楼栋门头 (网络视频截图)

这个被认定是违建的门头,其认定和拆除过程,让人感到云里雾里,不明所以。违法建筑指的是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而现在很多小区都会在一楼进门处设计门头,一来是为了美观气派,二来也形成一个遮挡,突然说是违建,确实超出了一般理解范围。那么,这个门头究竟是建之前设计图上没画,开发商擅自建了,还是没有取得相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验收之后另行建造?既然已经认定为违建,总不可能没个说法。

另外,这个门头并不是刚建成的,而是已经建成使用了相当一段时间,而且小区所有楼栋都有类似的门头,如果说是违建的话,为什么其他楼栋的门头就没有被认定,不用被拆除?很多业主都表示,当时买房的时候就包括了这个门头,现在只因为一名业主起诉就拆除,而且只拆这一栋不拆其他栋,对该楼栋其他业主也不公平。

目前,无论是该小区物业人员还是该小区所属的郫都区红光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都表示此次拆除是依法拆违,是按照当地综合执法局的认定及法院判决的结果进行的,但因为众多疑问未有解答,让这个“依法”显得很像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急就章”,有人起诉了就管一下,没人起诉的就不管了,依法虽然是依法,但是却是“有选择”的依法,没有做到“一把尺子,一视同仁”,也没有对违建产生的原因追根究底,跟所有切身利益牵涉其中的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执法标准不明晰,不统一,让很多业主无法理解这一拆除行为,也让执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受到质疑。

违建当然应该整治,如果确定是违建,确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活,不得不拆,那当然应该雷厉风行地拆除。但是一方面,违法建设的界定标准不能过于模糊和笼统,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小区其他门头是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是否将采用同样的执法标准予以整治,都应该有一个说法,否则难以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对待违建不能“一拆了之”,在拆除之外更应加强切实有效的惩治和预防措施,否则,这个门头建起来是业主付钱,拆除了又是政府埋单,真正实施违法建设的行为人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不利于打击整治违法建设,也会让真正承受损失的业主感到不公平。

所以,成都这个小区门头,不能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一拆了事。法院究竟是怎么判的,综合执法部门是怎么认定的,应该有个清楚的解释说明,其他的楼栋门头怎么处理,也应该有个基本的态度和方案,确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如果说当初建设时有违法操作,那么对于违反规定设计,许可施工、违规验收而造成违法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小区物业,都应该依法予以处罚,不能说违法建起来了,拆了就行,这样不但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影响执法形象和威信,导致违法建设无序扩散,引发更多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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