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阿姨因踩到雪糕污渍摔倒致残,法院判决涉事三方各自承担责任】近日,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踩到雪糕污渍摔倒致残的案件。事发时,张某和李某在电梯门口吃雪糕,不小心掉了一块。王阿姨路过时,不幸踩到雪糕污渍摔倒,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王阿姨将张某、李某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12万元。
【法院审理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王阿姨在走路时应仔细观察路面状况,自身需承担一定责任。张某和李某在吃雪糕时未对掉落的污渍进行清理,具有过错责任。同时,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雪糕污渍,存在管理不足,也需承担一定责任。最终,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张某、李某承担40%责任,小区物业公司承担30%责任,王阿姨承担30%责任。
吃雪糕时掉一块致人摔倒达十级伤残:未对掉落雪糕污渍清理,承担40%责任
公共场所的卫生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整洁安全;同时,居民在公共场所也应保持文明素养,不乱扔垃圾,注意个人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潜在风险。此外,当发生类似意外事故时,当事人应保持冷静,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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