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极目锐评|男子泄露周海媚病历被行拘,拿他人隐私炫耀毫无底线,必须严惩

访客 2023-12-14 15:05:14 15073 抢沙发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北京顺义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公安分局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据12月14日央视新闻)

周海媚资料图 (来源:微博)

这一案件其实就是昨日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周海媚抢救病历被泄露”一案。就在大家为一代港风女神猝然离世震惊悲伤,为时光的飞逝如电而感慨唏嘘的时候,居然有人会出于炫耀目的,利用职业之便,将周海媚的病历发在群里扩散,把逝者的隐私当成谈资随意传播,简直是荒谬至极,离谱至极!

试问,这究竟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是炫耀自己在医院工作就拥有了窥私的特权,还是炫耀自己冷漠麻木毫无共情之心?符某既然在医院工作,应该知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障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是最基本的职业守则,也是《医师法》的明文要求,但其依然为了逞一时之快,做出了这种逾越道德底线,违背职业操守,严重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被拘留是其咎由自取,下一步,他也必然要为自己的不法之举付出代价。

警方通报 (来源:微博)

符某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损害了周海媚的人格尊严,伤害了她的家人、影迷的情感,也损害了医疗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严重冲击了社会对于隐私保护的基本共识,让人们在当下本就不牢固的信息安全感雪上加霜。连周海媚这样家喻户晓的明星,在其去世之后,个人隐私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普通人的隐私会被怎么随意处理,胡乱泄露甚至成为买卖筹码?光想想这种可能性,都觉得脊背发凉。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医师法》更有严格规定,对于执业过程中获取的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医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只能在执业规则的范围内为了疾病的诊治使用“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了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无论以什么方式,是否故意,是否获利,均将受到行政处罚;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将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也写的很清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还要从重处罚。所以,符某可谓是踩遍法律红线,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立警示。

通报中只说符某在医院工作,没有说清楚他究竟是不是医务人员,如果他不是医务人员,那么他接触病历究竟是不是必要的,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这些也应该查清楚。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的《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保障患者诊疗信息安全,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符某能够这么轻易地拿到病历,拍照并传播,说明涉事医院的信息安全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能切实保障患者的信息安全,不光符某个人应被严惩,医院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也是生离死别的人间缩影,不应该成为八卦花边的集散地,这一案件也警示所有医疗机构或其他类似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敬畏自己的职业,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要因为一时冲动,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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