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彩礼还债四年不敢要孩子】彩礼,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是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
但超出家庭负担能力给付的高额彩礼却背离了爱情的初衷,甚至为婚姻埋下隐患。上周,在杭州市西湖区婚姻登记处,一对夫妻因彩礼引发婚姻家庭矛盾而申请离婚。
从校园恋爱走入婚姻殿堂,他却不敢要孩子
金城和艾琳是大学同学,从四年的校园恋爱坚持到了谈婚论嫁。当时,艾琳父母提出了28万彩礼的要求,但金城家境普通,家里还有个年幼的弟弟。而按照老家的风俗,彩礼一般在6万左右。
“我家的情况,她是知道的,真拿不出这笔钱,但她什么也没说。我父母只好接受了28万彩礼的要求。”金城颇有怨言。
接下来,他把准备买房交首付的钱拿出一部分,又跟亲朋好友借了15万,凑齐彩礼给到艾琳家。
就这样,婚后的金城走上了四年的还债之路,直到上个月刚把债务还清。
“这两年,我们单位效益不好,但债没还清,我不敢轻易换工作,生活上能省则省,她跟我提过好几回要个孩子,可我哪里养得起啊。”
让金城更不舒服的是,艾琳无意中说过,娘家把彩礼以嫁妆的形式大部分给了她,但无论自己怎么辛苦,她从没表示过将钱拿出来帮自己还债的想法。日积月累,金城发觉艾琳跟自己不是一条心,在这个婚姻里,他丝毫没有幸福感,于是提出离婚。
这时,艾琳急了,她说自己也很委屈,彩礼本应该是丈夫父母出的,现在金城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来还债,自己已经是做出让步了。况且这些年,金城从来没有提出让自己帮忙还债的意思啊。
听到这里,婚姻家庭辅导师付余秀感觉到两人在婚姻中缺乏有效沟通。她把矛盾的几个焦点一一疏导。
金城有些后悔,他说自己当时确实为了一时之气,本可以跟艾琳父母进行沟通减少彩礼金额,或者婚后跟老婆友好提出用嫁妆还款。
辅导师也建议艾琳换位思考,理解丈夫这几年所背负的压力以及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
最后,艾琳主动说会把嫁妆和存款拿出来一起经营双方的婚姻。而金城也表示舍不得放弃多年的感情,愿意继续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主动和妻子多沟通多交流。
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如何返还?
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为统一类似纠纷案件法律适用标准,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关于返还彩礼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规定了三种可返还情形: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那么,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呢?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明确了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金城、艾琳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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