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二楼直排粪水 一楼投诉616次无用 共投诉616次,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访客 2026-01-18 17:56:10 33582
二楼直排粪水 一楼投诉616次无用 共投诉616次,但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摘要: 【二楼直排粪水 一楼投诉616次无用】近日,江苏邳州市运河街道一处名为“雅院”的小区,上演着一出极其不堪的都市荒诞剧。二...
【二楼直排粪水 一楼投诉616次无用】近日,江苏邳州市运河街道一处名为“雅院”的小区,上演着一出极其不堪的都市荒诞剧。二楼业主私自凿穿承重墙,将两条排污管道像丑陋的触手般伸出外墙,粪水直排而下,溅污一楼窗户,在草坪上冲出恶臭的粪坑。而更令人震惊的是,面对楼下业主刘老师长达半年、总计616次的投诉(其中电话528次,上门88次),从物业、社区到街道、房产部门,层层环节却都神奇地“失灵”了。这场旷日持久的邻里纠纷,最终演变成一场对基层治理效能的公开拷问。退休教师刘老师本该享受宁静的晚年。2024年5月,她拿到了云溪雅院小区8号楼104室新房的钥匙。然而装修伊始,噩梦就降临了。她发现自家外墙凭空多出两根排水管,一打听,竟是楼上204室业主王某某为改造两个卫生间而私接的排污管。投诉由此开始。在刘老师持续反映下,物业于去年4月锯断了外挂管道。但故事并未结束,狡猾的楼上业主只是移除了管道,却留下了墙上的洞口。三个月后,204室干脆捅开发泡胶封堵,开始了赤裸裸的“直排”。从此,刘老师家厨房、书房、卫生间的窗台上,便开始不定期地迎接从天而降的污秽。“这颜色估计是冲小便的污水,一大早冲大便的水更不能看。”她已经能平静地描述这种不堪。更令人心寒的是冲突的升级。在一次报警调解中,204室业主王某某不仅不服,反而对刘老师恶言相向,扬言“弄死刘老师”,并因此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然而,拘留结束归来,直排依旧。84万元买来的新房,日夜与粪水、苍蝇和恶臭为伍,刘老师焦虑到只能依靠安眠药入睡。

  为了结束这场噩梦,这位退休女教师展现出了惊人的毅力。她保存着一份详细的“维权清单”,总计616次的奔走呼号。平均下来,她每天要进行3.6次投诉行动。当被问及是否觉得累时,刘老师的回答充满无奈:“不累。因为多个部门每天变着花样给我答复,逼着我每天奔波求证,找说理的地方。”

  刘老师的维权之路,清晰地勾勒出一幅基层治理中的“踢皮球”路线图。第一站:物业公司“无执法权”。面对记者的质疑,物业经理马程远的回答堪称“标准模板”:“我没有执法权,动人家东西,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即便上级房产服务中心早已下达要求整改的《交办单》,并被他手下的主管签收,马经理仍能一口咬定“没见过”。当证据确凿时,他则将皮球踢给了街道。

  第二站:街道办“门难进”。当刘老师和记者来到负有属地责任和巡查职责的运河街道办事处时,一道不锈钢伸缩门成了难以逾越的屏障。电话那头的办公人员语气极其不耐烦:“进来也是干坐,我们又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你往上继续反映,自己想办法吧。” 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第三站:主管部门“当面扯谎”。在看似最该解决问题的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刘老师遭遇了更令人错愕的对待。监察科的沈靖松曾信誓旦旦表示“持续跟踪到位”,却在记者追问下,先后两次给出矛盾的说法:先谎称材料已移交住建局监察大队,被对方当场拆穿后,又改口“材料还没有移交”;声称已向街道邮寄督办公函,在街道表示没收到后,再次改口为“当面对接”。面对记者的质问,沈靖松选择沉默,而同办公室的黄科长竟还调侃道:“别急着走啊,再聊会儿呀。”这场漫长的“公文旅行”和“言语游戏”,最终都巧妙地绕开了二楼那面污渍斑斑的墙壁。

  在整件事中,204室业主王某某的态度是另一条主线。他有一套自洽的扭曲逻辑:先是声称“我家管道本来接得好好的,被锯掉后,才造成粪水外流”,完全无视私接管道本身的非法性。当记者指出其在承重墙打孔违法时,他双手插兜,满不在乎地回应:“这事情如果不合法,楼下可以去法院起诉啊。” 甚至倒打一耙,认为一楼投诉给他家“造成很大困扰”。

  更讽刺的是,为了促其整改,街道和社区甚至曾给予其5000元补贴,但王某某收钱后依然我行我素。基层部门这种“花钱买平安”的息事宁人态度,无疑助长了侵权者的气焰,让守法者寒心。

  刘老师的遭遇虽极端,却并非孤例。近年来,因房屋装修、管道改造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在深圳,李某将厨房改为卫生间,将排污管置于楼下厨房上方,导致楼下住户做饭时总能闻到异味。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判决李某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56000元。同样,在湖南郴州,因楼上租户不当改造管道导致楼下被淹,法院也判决改造方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案例反复重申了同一法律原则: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相邻方的权益。私自改造排污管道,不仅违反民事法律,也往往触犯地方物业管理条例。维权途径也非常清晰:协商、调解不成,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王某某那句“可以去法院起诉啊”,看似耍无赖,实则恰恰指出了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的最终正途,尽管这不应成为行政不作为的借口。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轩然大波,其症结已远超简单的邻里矛盾。它暴露的是基层社会治理中,在面对棘手问题时,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缺乏担当的“肠梗阻”现象。

  责任之问:从《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看,街道有巡查督促之责,房产部门有监管指导之责,物业有发现报告之责。但当所有环节都选择“等等看”、“向上报”、“往外推”时,制度便形同虚设。

  执行之困:物业和基层部门常以“无执法权”为由回避矛盾。然而,执法权不等于处置权。及时制止、上报、固定证据、协助调解乃至支持起诉,都是其法定职责的一部分。将“无权执法”等同于“无需作为”,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破解之道:此事最终解决,恐怕仍需更高层级的督办与问责。它警示我们,需要更明确的首接负责制和跨部门联动机制,让投诉流转有迹可循、处理结果有时限、推诿扯皮有问责。同时,也应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和指引作用。对于刘老师而言,在行政途径几近穷尽后,收集好616次投诉的证据、粪水直排的影像、财产与精神受损的证明,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与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许是打破僵局最有力的一击。

  一面是业主616次疲惫不堪的投诉,一面是多个部门娴熟自如的推诿;一面是法律条文清晰的禁止性规定,一面是侵权者有恃无恐的直排行为。云溪雅院的这面墙,映照出的不仅是邻里失和的丑陋,更是基层治理在某些环节失效的尴尬。此事最终能否解决,考验的不仅是修复一面墙的技术,更是疏通“治理肠梗阻”的决心。一个文明社会,不能总依靠媒体的曝光和民众的血泪维权,来推动本应顺畅运转的机制。只有当每一个“刘老师”的合法诉求,都能在第一次、第十次而非第六百次投诉时,得到认真对待和有效回应,我们才能说,家门之内免于污秽侵扰的安宁,与家门之外公平高效的治理,共同构成了生活本该有的体面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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