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捞1.1公斤鲤鱼,禁渔区违法行径终获刑罚 近日,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四川某法院进行了审理,一名男子因在禁渔区捕捞了一尾1.1公斤的鲤鱼,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的刑罚。此案再次强调了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据悉,这名男子姓韦,家住四川省某市。他在明知当地河流处于禁渔区、禁渔期的情况下,仍携带渔网在河中捕鱼。在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