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韩某某,案发前在某重要涉密单位工作,拥有接触并获取核心涉密信息的权限。然而,韩某某在日常生活中沉迷于追求纸醉金迷、奢靡享乐的生活方式,金钱观和价值观逐渐扭曲,为满足个人贪婪欲望,他萌发了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出卖单位涉密文件资料换取金钱的罪恶念头。
卖密念头一旦产生,便如魔爪般迅速拽着韩某某走向犯罪深渊。他利用借调到所在单位核心涉密部门工作的机会,多次使用私人硬盘,秘密从单位涉密计算机中拷贝了一批重要文件资料和数据,对于无法拷贝的资料,韩某某则直接通过手机偷拍方式私自留存,由于窃取数量庞大,他还专门购置了两块大容量移动硬盘用于窃密活动。
在窃取涉密资料后,韩某某通过隐匿真实身份,主动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联系,并提供了少部分涉密文件作为“见面礼”,成功获得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金钱报酬,第一次卖密成功后,韩某某虽然忐忑不安,但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依旧选择铤而走险,企图将剩余文件全部卖出。
然而,韩某某的罪恶行径并未逃脱国家安全机关的严密监视。国家安全机关经过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了韩某某的犯罪证据,并在其投敌叛变短短48小时内即将其抓捕归案。当国安干警出现在韩某某面前时,他正在电脑前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讨价还价,预谋出卖更多涉密资料。看到国安干警后,韩某某瘫倒在地,发出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的哀叹。
本案的快速侦破,及时制止了韩某某妄图持续出卖核心涉密文件资料的恶劣行径,切实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有力捍卫了我国国家安全。同时,也再次提醒广大涉密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走上不归路。
国家安全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大反间谍工作力度,对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并呼吁广大民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售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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