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太离谱了!富商去世非婚生女继承总遗产80%!

访客 2024-11-27 09:51:18 70848 抢沙发
【富商去世非婚生女继承总遗产80%】近日,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则案件,根据案件显示,富商朱某是一名于2023年6月去世,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着“我身后的一切财产均由黄某及女儿朱某博继成”,而黄某则希望法院判决朱某的遗产全部由其女儿朱某博继承。

  对此,原配的女儿朱某蕙称,自己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自己父亲继承自母亲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由自己全额继承,剩下的遗产,应该由自己继承80%,朱某博继承20%。

  原配的女儿介绍,父亲在与母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于2004年生下女儿朱某博,母亲受刺激出现精神疾病,之后几年里,自己曾把母亲接到身边照料,后来母亲又被父亲强行接走,父亲把母亲安置在一个出租屋内,由保姆照料,父亲则和第三者、私生女住在别墅内。

  原配的女儿称,在母亲去世后,自己与父亲就母亲的遗产问题发生争执,自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撤销重审、再审,法院认定朱某蕙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继承,父亲继承60%,女儿继承40%,因此,自己分得761万余元财产,朱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朱某死亡,上诉人变更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法院表示,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根据朱某遗嘱意愿,朱某博可以分得遗产的50%,而“黄某”之所以成为涉诉遗嘱的受遗赠人与非婚生女朱某博具有密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违公序良俗”。

  法院认定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结合扶养义务情况,该部分朱某博继承60%,朱某蕙继承40%,综合下来,朱某博继承朱某遗产的80%,朱某蕙继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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