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下午4时左右,河南省唐河县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4岁幼女悦悦(化名)在玩耍时误食了悬挂在树枝上的农药瓶中残留的农药,不幸身亡。涉事女子杨某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杨某某为了保护自家麦田不受附近放羊村民的影响,在2024年3月中旬采取了防护措施。她使用“甲拌磷”农药处理了玉米粒,并撒入麦田中,随后将剩余的农药稀释后喷洒在麦田,并将农药瓶悬挂在麦田旁的树枝上,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在判决书中指出,杨某某应当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杨某某无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且主观恶性不大。同时,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签字具结。案发后,杨某某在亲属的配合下,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此案件向社会公众敲响了警钟,对于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必须慎之又慎,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悲剧。同时,也反映出农村地区在农药使用安全教育和监管上存在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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