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15人荣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其中,中国载人航天工程首任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航天技术专家王永志被授予共和国勋章。
王永志,1932年11月17日出生于辽宁省昌图县,1952年考入清华大学航空系(后并入北航),1961年毕业于莫斯科航空学院导弹设计专业,获工程师称号,后回国进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工作。
1964年担任中近程火箭总体设计组组长、中程火箭总体设计室副主任,1969年担任洲际导弹的副总设计师,1986年被任命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六任院长,1992年当选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宇航科学院外籍院士,1994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2000年获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荣誉博士学位,2003年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0年5月4日国际永久编号第46669号小行星命名为王永志星,2017年6月12日入选八一勋章 首批候选人名单,2018年6月担任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荣誉院长,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2024年6月11日,王永志院士逝世。
王永志长期致力于中国战略导弹和运载火箭的总体设计与研制工作,参加和主持6个导弹型号、2个运载火箭型号和神舟系列飞船的设计研制工作,曾荣获载人航天功勋科学家荣誉称号。
作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开创者之一,参与制定了中国载人航天发展蓝图,参加了载人航天必要性和发展途径论证,促成中国载人航天以飞船起步,牵头论证提出了载人航天工程三步走发展战略;
主持了工程设计、研制4次无人飞行试验和神舟五号、六号载人航天飞行的技术工作,为我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实现载人航天历史性突破,做出了巨大贡献;
组织制定我国载人空间站工程实施方案,并参加方案深化论证,在许多重大技术决策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空间站总体实施方案论证确定、推动载人月球探测工程立项,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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