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关于金融支持台风“摩羯”灾后重建的工作要求,践行地方金融机构服务人民的宗旨,助力全省受灾经营主体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海南农商银行推出支持灾后重建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1、设立专项信贷资金
设立专项救灾信贷额度50亿元,加大对受灾地区信贷投放,优先保障重灾地区的灾后重建融资需求。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对接市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主动建立灾后协作服务机制;深入受灾一线,了解企业、普惠小微群体和农户的受灾情况,主动宣传我行支持政策,及时提供信贷支持。
2、出台专属救灾贷款产品“救灾支持贷”
针对台风受灾影响较为严重的蔬菜瓜果及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及水产养殖等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旅游业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总行出台专属救灾贷款产品“救灾支持贷”,用于支持客户灾后重建。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对于受灾严重、缺乏抵押物的企业和农户,加大信用保证类贷款投放力度;对于存量的正常类客户,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在不超过因受灾造成实际损失额的前提下,可以给予不超过原存量贷款合同金额20%的信用贷款额度,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出台专属房屋修缮贷款产品“居民E贷”
针对受灾群众的房屋修缮、重建等资金需求,总行出台“居民E贷”消费贷款产品,用于城乡居民个人或家庭的房屋自建、重建、修缮以及家具家电购置等综合消费。房屋修缮类用途贷款额度最高50万,综合消费类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4、支持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主动对接受灾市县与民生保障相关的各类主体,如道路通讯、水电燃气、市政设施、水利项目、园林绿化、建筑施工、重点物资保障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加强中长期贷款支持。对于需要总行立项的,当日完成立项;超过支行权限报总行审批的项目,总行将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批。
5、加强“换新”消费领域信贷支持
一是针对受灾社保客户更换购置家具家电等需求,提供“社宝E贷”产品,单户最高30万元,并享受最低优惠至3%的利率政策,满足社保客户综合消费需求;二是开展“焕新消费节”,持万泉信用卡到我行合作的家电、家具、3C商户享受消费满减活动,并针对持卡人因受灾需要购置家具家电、修补购置门窗等消费办理的分期享受最高“三期免息”服务。
6、加大对灾后重建主体的配套信贷政策支持
对因灾暂时不能复工复产、受台风影响损失较大导致生产经营不正常、以及因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客户,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以采取调整还本付息计划、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灵活满足客户有效需求,缓解客户财务负担。各分支机构应提前了解受灾客户的现金流情况,对即将到期的还本付息计划做好提前谋划,对还本付息困难的,提前做好还本付息计划调整或贷款展期,避免贷款进入不良。
7、加大对受灾群体的利率优惠
一是对“救灾支持贷”,可根据客户实际价格承受能力,提供优惠利率,最低可优惠至2.35%。二是对海口、文昌、澄迈、临高等受灾严重的地区,对农户及小微企业群体的单户存量金额1000万以下(含)生产经营性贷款,对于确实受灾严重的客户,可根据客户申请,给于降息优惠,年利率最高可降50BP,优惠期最长半年。三是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积极向受灾经营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票据贴现融资。
8、提升救灾贷款全流程办理效率
各分支机构要开通救灾贷款办理的绿色通道,海口、文昌、澄迈、临高等重点受灾区域支行要明确并对外公布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专属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迅速响应客户融资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审批、限时办结,原则上3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审查审批流程。同时,要切实落实监管部门及总行关于普惠小微信贷业务等尽职免责制度,提升基层网点和业务人员敢贷愿贷积极性。
9、加强支付服务保障
优化支付结算流程,畅通银行账户服务绿色通道,保障紧急业务优先办理,引导客户通过手机空中柜台、个人、企业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保障跨境结算畅通,确保支付结算服务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代理国库、国库经收、国库集中支付、国债代销等业务办理不缺位、不断档,优先办理救灾资金划拨,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账和使用。在受灾网点,尽快恢复受灾网点、ATM机等自助机具运行,加大现金供给,避免出现金融服务真空。
10、确保灾区网点服务稳定运行
一是加快营业网点灾后重建恢复工作,保证城区、乡镇营业网点应开尽开,以最快速度有序恢复网点营业,确保金融服务有序进行。二是开通窗口绿色通道,特别是海口、文昌、临高、澄迈等受灾严重的市县,优先保障受灾群众金融服务。(陈建峰 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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