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的天平上,无锡男子冯某的一番操作引发了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视。今年3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冯某的索赔诉求做出了判决,驳回了其对泰兴5家酒店“退一赔十”的请求。冯某在短短三天内,连续在五家酒店食用河豚并进行举报,其行为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
事件始于去年4月23日,冯某在泰兴一家饭店就餐时,点了菊黄河豚等菜品。得知菊黄河豚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食用的品种后,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随后的三天内,冯某如法炮制,在另外四家饭店重复了同样的操作。在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冯某并未止步,而是将这五家饭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餐费并索赔十倍赔偿金。
冯某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两极化的看法。一些人认为他的行为有助于揭露食品安全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典型的“职业打假”行为,有敲诈勒索之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冯某的行为已超出了正常生活消费的范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因此作出了驳回其诉求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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