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市集合竞价完毕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时间优先次序对收市定价申请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格成交的交易方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环节,上交所将收盘价当成交价、基于时间优先标准对收市定价申请进行逐笔持续撮合。需要注意的是,若收盘价格高过收市定价买入申请命令的指导价,则此笔买入申请失效,若收盘价格小于收市定价售出申请指令的限价,则这笔卖出申报是无效的。以上就是盘后定价交易机制相关内容。
盘后定价的意义
盘后定价交易只出现于创业板与科创板两个板块,这是注册制改制中的配套措施,通过盘后定价交易可以在一定水平上推动股票的流通性。除开比主板市场多了盘后定价交易此项制度以外,科创板、创业板股票还存有这种交易特性,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平常涨跌幅限制是20%、上市第一天就可以融资融券等。
盘后定价交易规则
1、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是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是每个交易日9:15到11:30、13:00至15:30;
2、投资者通过盘后定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需要向证券公司递交盘后定价委托命令,委托指令需要包含股票账户号、证券代码、交易方位、指导价、委托总数等内容;
3、无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委托命令中的指导价无限定。相对于有涨跌幅限制的创业板股票,盘后定价交易的指导价应在当日股票的涨幅范畴之内进行确定;
4、开市期内股票停牌的,停牌期内可以再次申请。当日15:00仍处在股票停牌情况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请的时间内,可以撤销没成交的申请,撤销命令经深圳交易所交易主机确定才有用。
本文主要写的是盘后定价交易机制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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