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宁夏中卫:在市辖区买房补贴房款的千分之六到八,首套房再补1万元

访客 2024-06-21 15:05:51 56036 抢沙发

据中卫日报6月21日报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卫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措施》涉及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优化规划指标、优化车位及充电设施配比、金融扶持力度、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预售资金差别化动态监管、房屋交易优惠政策、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提升房地产项目服务水平及增加高品质住房供给等十个方面。《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中宁县、海源县可参照执行。

其中,《措施》明确鼓励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开展“以旧换新”业务,通过集中帮卖和定向收购等方式,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中介机构分档降低二手房买卖服务费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旧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旧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措施》规定,在市辖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的,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按购房合同价款的8‰给予补贴,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按购房合同价款的6‰给予补贴,其中属于首套住房的,再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措施》明确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和不低于25%;自2024年5月18日起,中卫市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全面下调0.25个百分点,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提取账户余额可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此外,《措施》提出实行预售资金差别化动态监管。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在每个节点的拨付比例可提高3%~5%,支持房地产企业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最高可置换监管额度的30%),实现“交房即交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科学确定支持项目“白名单”,成熟一批,推送一批。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卖方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便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的贷款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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