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在公开信泰人寿多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同时,也披露了此前对该公司开出的罚单。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50万元。浙江监管局作出上述处罚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
金融监管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的另一张罚单显示,时任信泰人寿董事长邹平笙因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被撤销任职资格,并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浙江监管局作出这一处罚的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
邹平笙公开资料不多,其出生于1974年,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信泰人寿董事长。据信泰人寿2024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邹平笙目前为该公司董事。
金融监管总局今日披露的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中,有7家公司此前为信泰人寿股东。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今日还披露了原银保监会于2022年7月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当时要求信泰人寿有序开展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清退工作,7家违规股东基于被撤销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信泰人寿应限制上述7家违规股东参会权、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经查,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景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九洲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康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财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浩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资金均非企业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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