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事人描述,她在租期结束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了房屋清理和归还,但房东却以房屋内存在多处损坏为由,拒绝退还她原本应得的2000元押金。房东更是组织了一个五人团队,对房屋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一一指出所谓的损坏之处。
当事人表示,房东所提到的损坏大多为日常使用痕迹,如面板的轻微刮花、墙面的细微破损等,并非她故意为之。她认为这些痕迹在正常使用中难以避免,且并未对房屋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应成为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租房押金退还问题的关注。许多网友表示,他们在租房过程中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押金往往难以全额退还。他们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租房市场的监管,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租客在租期结束时应将房屋恢复原状或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和归还。如果房屋在租期内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进行赔偿。但在此案中,房东所提到的损坏大多为日常使用痕迹,且并未对房屋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应成为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
目前,当事人已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并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事件也提醒广大租客在租房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退租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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