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浙江永康:首次置业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

访客 2024-05-28 21:16:33 58216 抢沙发

据微信公众号“永康发布”,5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措施》”),涉及公积金贷款、契税补贴等10项政策。

永康市将延续契税补贴。在永康市购买首套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60%给予补贴。以上政策的实行时间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

实施2024年度人才购房补助,今年补助额度为1亿元。人才购房补助资格实行即报即审,根据年度人才购房补助额度,先购先得。优化人才购房补助发放路径,允许人才购房补助款用于人才申购房产的首付款。

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今年首次置业补贴额度1亿元。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永康市行政区域内无商品住房的(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备案审核为准),于2024年9月30日前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给予7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每套不高于10万元。根据年度补贴额度,先购先得,与人才购房补助、房票不叠加使用。

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今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额度4000万元。符合国家全面两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时给予补贴。其中:两孩家庭每套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每套补贴20万元。根据年度补贴额度,先购先得,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该政策补贴与“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可叠加使用,与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叠加使用。

扩大补贴范围。本次补贴范围为在永康市商品房市场公开销售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其中,金蓝领公寓除享受契税补贴外,不叠加享受其他补贴。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因用于项目资金平衡而设置一定比例的面积作为可销售面积的且以市场价格公开进行销售的,可以参照“在我市商品房市场公开销售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补贴政策。

同时,推行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在永康市内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的首付款金额。

优化非人防地下车位(库)登记政策。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利用地下空间按规划配建的地下车位(库)(不含人防工程),项目交付满1年后,用于停放机动车且能明确划分的车位,具有独立空间的地下车位(库),可以单独办理车位(库)产权分割凭证。单独转让车位(库)的,受让方须为本小区业主。

文件提出,放宽预售许可面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每期申请预售许可的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允许房地产开发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分基坑工程阶段(涵盖基坑支护、降水、冠梁施工、围护桩、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内容)、基础主体,以及其他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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