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进步,智能门锁和电子猫眼等设备逐渐普及,带来安全与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隐私权的争议。张某因不满邻居孙某安装的带摄像头智能门锁,认为自己和家人的隐私被侵犯,于202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该设备。
张某提出,孙某的智能门锁具备广角摄像头和感应功能,能够24小时监测门外动态,并将异常情况抓拍成视频,认为此行为未经同意即监控了自己和家人的出入,侵犯了隐私权。孙某则辩称,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家庭安全和预防快递丢失,并无侵犯隐私的意图。
经审理,法院认为孙某的智能门锁记录和存储了张某家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对张某家的隐私权构成威胁和侵犯,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判决孙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并要求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拆除摄像头。法院同时提示,在安装类似设备前应征求邻居意见,确保科技便利与法律规范并重,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法官彭宇强调,邻里间应互谅互让,互相理解和包容,安装前应与邻居或权益相关方沟通商量。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并履行。这一案例对类似情况提供了法律参考,也提醒公众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时,需注意个人行为对他人权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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