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15周岁的潘某和13周岁的王某通过招聘网站介绍来到廿三里街道某餐饮店求职,两位当事人自称已满16周岁,该餐饮店招工负责人未仔细核查便安排其于3月6日开始在后厨打杂,主要从事洗碗之类的简单工作。当月10日,潘某和王某认为无法胜任该工作,与餐饮店老板结清工资后辞职。涉事单位违法使用童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单位限期将童工交由监护人带回,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记者注意到,餐饮店、理发店、蛋糕房等经营性场所以及工厂车间因其工作相对简单,容易上手,培训成本较低,成为非法使用童工的易发地。特别是暑假期间,不少未满16周岁的年轻人都有外出打零工赚钱的想法,在以往的案件中,经熟人介绍的情况较为常见,若不留神,就可能雇佣了童工。
对于违法使用童工这一高压线,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保持严肃惩处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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