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新质观察|高水平开放视角下的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  

访客 2024-05-14 09:09:14 76745 抢沙发

“新质生产力”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2024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中的首要任务,充分彰显了“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制定的十大任务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是其中之一。由此可见,高水平开放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简而言之,通过开放以最大限度地用好全球创新资源,通过国内外“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如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和服务要素的国际流动和全球范围的交换,以全球共同的“创新”,促进国家整体创新能力提升,这将有助于我国形成“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

结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水平开放视角下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举措,可以归类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制度型开放”促进国际要素流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应“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一表述显示出我国对外开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逐步从“政策层面开放”向着“制度层面开放”进行转变,逐步从“完善产业性政策”向着“营造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环境”大步迈进。

这同时说明,在具有外溢效应的经济领域内,为促进中国和世界经济安全有序的融合,应重点关注国际的高标准规则,在“贸易规则规制、投资规则规制、生产管理和标准”等三方面,要逐步实现“国内外市场的有效对接与协调”。这种国内外高标准的规则对接与融合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将有效促进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的国际流动和全球交换,为提升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的国际环境保障。

我国当前在推进“国内外市场的有效对接与协调”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约束与不足。

一是面临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打压,大大增加了中国参与制度供给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难度和成本;

二是外资来华投资限制措施有待进一步缩减,现行负面清单中仍存在较多模糊措辞和兜底性条款;

三是我国现阶段推进“制度型开放”仍然以政策手段为主,法律手段运用明显不足,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和保护;

四是我国部分产品标准与产业发展进程不匹配,难以满足创新成果转化和经济提质增效的需求,此外标准体系的先进性不足,与国际通行标准存在一定差距,难以获得国际认可。

因此,在推进“国内外市场的有效对接与协调”过程中,一方面,应重视国内的投资环境建设,自由竞争、对外资准入和审批限制少是重要建设方向,以吸引更多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流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法律手段的运用,以防止当“制度型开放”渐入深水区、存在多部门利益纠葛和预期收益不确定时,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和保护的情形。

此外,在适当条件下,我国标准制定体系可以适当向微观企业倾斜,尤其是在信息技术、高科技制造、绿色能源等国际前沿领域,充分发挥微观主体的竞争活力和能动性特点,这样既能够促进微观主体积极投入创新,还有利于我国逐步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增强核心竞争力。

第二,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开放发展成为高水平开放的重点任务。近年来,随着数字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服务与数字贸易已经一跃成为“全球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作和跨国投资”的重要领域。扩大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开放,不仅对于推动“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并且对于提升“我国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实际要求,比如,“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等等。这些要求,从“外资准入制度、国际开放平台建设、国内外服务贸易”等方面,为我国“服务与数字贸易的高水平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发展的指挥棒”。服务产业与数字贸易等服务要素的高质量发展,将促进服务业发展与制造业发展的并联,是为如何有效地实现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提供服务动能,也为如何实现高质量开放与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

自贸试验区是当前引领我国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过去,我国的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侧重于货物贸易便利化,服务业开放水平较低。一方面,我国自贸试验区改革主要围绕货物贸易展开,制度创新以程序创新和便利措施创新为主,贸易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不足。另一方面,受限于与负面清单实施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缓慢,相关产业难以实际落地。此外,自贸试验区还存在改革自主权约束,“小修小补”式的改革趋多,但重大突破性改革趋少,服务业开放的“试验田”作用发挥不充分。

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开放并非“边境”意义上的开放,而是“边境内”开放,因此,与服务业开放相关的管理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应更加全面、灵活,而不局限于便利化措施方面;还应加快完善与数字经济和数字全球化等新模式新业态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同时,要不断探索建立与负面清单实施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

第三,国家提供平等的市场环境,实现要素赋能发展。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在“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等经济活动”,“推动解决数据跨境流动”等实际问题,从细节上解决投资市场环境的实际问题,落实加强外商投资的服务保障,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这表明对国际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对外商投资权益的保护,将成为未来我国市场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从高水平开放视角,为如何通过市场环境建设为要素发展赋能、进而提升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机遇。

国际经验上,西方发达国家均非常注重市场环境的建设,建设方向大致包含自由化、平等化、便利化三个方面。具体地,“自由化”是指在投资准入限制、出资比例、外资审批、法律规定等方面,做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平等化”是指在对待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方面,没有任何差异或针对性的限制,包括企业间的兼并收购、获得优惠补贴条件、破产措施等方面;“便利化”是指在相关手续办理、相关信息获取、咨询服务等过程中的方便和省时。

我国也应努力加强这些方面的市场环境建设,尤其是在自由化、平等化方面,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在某些西方国家对中国经济的打压限制不断强化、脱钩断链进一步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积极深化市场化改革,主动建设开放水平高、营商环境好的投资乐土,这是打破西方对我国经济脱钩企图的重要手段。

总之,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整体架构和制度建设正在向着“高水平建设目标”不断完善,这有助于打造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为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作者孙浦阳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世界经济、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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