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普法工作,是精准解读政策、推动退役军人矛盾化解的一项有力抓手。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精准服务工作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创新性探索开展“蒲公英+退役军人”普法志愿服务,通过建强队伍、建好阵地和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常抓常新,推动退役军人普法服务工作出成效。
以人为本,建强普法服务队伍
指导组建队伍。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立足自身实际,整合运用普法力量资源,依托市县乡村四级1871支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13738名人员,组建“蒲公英+退役军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实现一支队伍多项志愿服务功能。
广泛动员参与。发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鼓励具备法律知识、热爱普法公益事业或从事法律服务的退役军人,特别是热心普法工作的军休干部、退军人老党员,共同加入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充实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
引入精兵强将。将普法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同时均承担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与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市县两级12个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具备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功能,全市配套成立的12支老兵调解队140老兵调解员和指定驻片(点)法官均纳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范围;将“我与老兵面对面”老兵宣讲员纳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资源汇聚,形成合力,实现事半功倍。
全面铺开,建好多维普法阵地
用好多媒体普法阵地。线上持续发力,综合运用主流媒体、融媒体,用好全市系统微信矩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网络,每年通过宣传《保障法》等一批重点普法图文;线下持续完善,依托全市车站、公交站亭及200多个住宅小区等,重要节日节点播放对应普法标语。
建好服务保障体系普法阵地。要求各地指导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本着节约、共享原则,在办公服务场所建设“蒲公英”志愿普法场所。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行并实现服务中心(站)必须设置法规宣传栏、必须提供宣传资料与书籍读本、必须常年播放宣传标语的“三个必须”特色标准,科学设置功能区域,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功能。
建强主题化普法阵地。按照“凡是退役军人事务开展到哪,普法工作就延伸到哪”的思路,依托具体业务落实常态化普法,普法工作已然成为业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几年来,每年清明祭扫、公祭日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均同步开展普法活动,普法活动以《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为主要内容,年均普及3000人次。每年依托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活动、“退役季”就业安置工作、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主题活动,结合活动主题涉及法规政策,同步开展普法“八进”活动,全市系统开展“进高山拥军行”送法进军营”等一批形式新颖、富有感召力的普法“八进”活动,年均开展150场次、发放资料2万份、普及(含网络)2-3万人次。2023年公祭日期间,该局还首次依托 “为英烈亮灯”城市灯光秀和“千屏万幕致英烈”电子海报活动,创新性开展“以英雄之光典亮泉城万盏灯火”主题普法活动,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强化协作,探索联动普法机制
探索普法工作纳入服务全过程机制。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把普法工作纳入服务全过程,依托“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日常接访等具体工作开展普法工作。例如,每年组织全市系统开展“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活动中,各级工作人员为退役军人办理业务期间,结合业务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探索普法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将法律援助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市县两级服务中心放置法律援助手册等宣传材料,让退役军人周知;在落实法援工作时,也将普法工作作为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向服务对象普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实现两级服务中心,每周定期定点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托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全市设置171个法律咨询窗口、2602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年均提供法律咨询900余件。
探索司法服务特色普法品牌。依托“兵事兵来调、法事法来办”的崇军拥军司法服务工作,联合法院共同开展“蒲公英+退役军人主题普法活动,打造涉军退役军人法治文化普法宣传新阵地。自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开展了60余场“送法进军营”主题普法咨询活动,共有6000余名军人军属参加;该局联合泉州中院开展了“典亮军营”“上高山拥军行”等普法志愿活动20余场,发放普法资料3000余份,咨询700余人,授课250人次。特别在开展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送政策”“三下乡”等主题活动中,发挥各自单位职能优势,联合打造“身边的法律微课堂”“老兵法律问题现场答”“走村入户送法律”等多个特色普法品牌,实现全市各县全覆盖,让普法工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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