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据微信公众号“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消息,为推动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德城区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在开展“安居在德城”住房支持行动方面,措施提及,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给予购房者房屋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同时,实施装修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给予购房者所购房屋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
此外,实施人才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现有人才政策规定,对在德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买首套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时,对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参照现有人才政策,对在德城区用人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专科生,购买首套德城区辖区内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依资格分别享受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的总价。同一人才只得享受一次安家补贴。
在实施“乐游在德城”惠民行动方面,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可获得价值2000元公交储值卡;同时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家庭旅游票”,自获得旅游票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家庭可以凭此票免费畅游德城区景区及景点。
在实施“健康在德城”惠民行动方面,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可获得德城区市立医院或德城区联合医院价值1000元健康体检卡。
以下为政策全文:
为推动德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乐学在德城”扩容便民行动
1、实施学位扩容工程。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学位供给。(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2、放宽就读条件。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户,①子女为2024年新学年一年级适龄儿童,可凭经区教体局、建设局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到网签住宅所在学区的小学办理2024年新学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暂不做户籍要求,实现“网签、备案即入学”,其他原有政策不变;②子女为其他年级(二年级至五年级)的在校学生,可凭经区教体局、建设局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在网签住宅所在学区内小学申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接收,暂不做户籍要求;无接收能力、无空余学位的,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其他原有政策不变。该网签住宅待实际居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后,购房户需将适龄儿童或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至该房产地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建设局)
二、开展“安居在德城”住房支持行动
1、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给予购房者房屋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补贴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2、实施装修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手续的,给予购房者所购房屋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财政局)
3、实施人才购房补贴。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现有人才政策规定,对在我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购买首套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时,对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参照现有人才政策,对在我区用人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专科生,购买首套德城区辖区内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依资格分别享受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的总价。同一人才只得享受一次安家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
三、实施“乐游在德城”惠民行动
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可获得价值2000元公交储值卡;同时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家庭旅游票”,自获得旅游票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家庭可以凭此票免费畅游德城区景区及景点。(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四、实施“健康在德城”惠民行动
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可获得德城区市立医院或德城区联合医院价值1000元健康体检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五、实施“乐业在德城”惠民行动
支持群众本地就业。自本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凡是购买德城区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网签、备案的家庭,其具有就业能力和意愿,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可免费获取就业全程服务名额一个,由区人社局“一对一”免费提供职业推介、技能培训、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六、开展“乐居在德城”活动
1、建设德城区房产超市。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模式,入驻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优质房企及项目,根据购房人群,细分领域,定期举办房产推介活动,进行精准推介,打造集项目展示、信息发布、产品推介、政策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牵头,相关单位参与配合)
2、打造“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在新建商品房社区周边,加快配备优质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医疗服务网点、公交站点、口袋公园等公共设施,补齐生活圈功能短板,提升社区服务等级。(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局、各镇街)
七、附则
1、本措施除“网签、备案即入学”“网签、备案即转学”措施以外,其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
2、本措施所称网签备案时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记录的受理时间
3、本措施中所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指的是开发建设位置在德城区辖区内的,五证齐全(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且具备网签、备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
4、回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不适用本措施,执行原有政策。凡住宅、住宅公寓之外的房地产项目和德州市化解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住房产权问题工作专班处理的已经入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项目,不适用本措施。
5、严禁通过变更、撤销网签备案合同享受各项购房措施,一经发现,将立即追回享受措施的既得利益,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个人法律责任。
6、本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各条款的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读,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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