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女孩被拐15年,养母家指责不知恩图报,家属索赔180余万

访客 2024-04-11 15:07:20 12286 抢沙发

  4月11日上午9时30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蔡佳玲被拐案。蔡佳玲于2008年6月27日在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拐,经过16年的寻找,其父亲蔡兴全和家人终于在2023年3月与女儿相认。

  蔡兴全回忆,女儿被拐当天,深圳正下雨,他在商铺休息,妻子在家,4岁的蔡佳玲独自去商场找小伙伴玩。监控录像显示,一名中年妇女抢走了她的伞,蔡佳玲在追伞过程中被带出商场。此后,蔡兴全开始了漫长的寻女之路。

网络视频截图

  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成功比对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3月20日,蔡兴全和家人与女儿相认。据悉,蔡佳玲是被嫌疑人张某君从深圳带回四川广安老家抚养。

  此案原定于去年9月25日开庭,但因蔡佳玲在张某君儿子的要求下签署了谅解书后,又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否认谅解书,希望法院依法处理,故庭审延期。蔡兴全表示,女儿并非自愿签署谅解书,张某君的儿子以严厉口气谴责蔡佳玲不知恩图报。

网络视频截图

  龙岗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张某君涉嫌拐骗儿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君犯罪后自动投案,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蔡兴全对此表示,尽管张某君满足了自动投案的法律要件,但他仍希望张某君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蔡兴全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张某君索赔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材料费等共计180多万元。此次庭审将对张某君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并决定是否支持蔡兴全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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