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初中生被害案3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

访客 2024-04-08 12:09:34 78627 抢沙发
 【#初中生被害案3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由于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三名未成年嫌疑人处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段,依法决定对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是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款规定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一种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可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陈丽莎律师告诉记者,结合目前公布的案件信息,可初步判断,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将面临承担《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基本刑的刑事责任,但是不适用死刑。

  网友:法律的天平不能倾斜,这是为了更多的受害者鸣冤,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此改写,保护受害者,严惩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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