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一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因未履行法律义务被限制高消费,王力宏将获赔款捐孤儿院】近日,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对悦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此前,王力宏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赔偿6万余元。
王力宏经纪人杨文杰表示,王力宏计划将获得的全额赔偿款捐赠给需要帮助的孤儿院。3月25日,李某某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对王力宏表示歉意,并承诺积极配合消除影响。
2月5日,王力宏工作室曾就名誉维权案件发表说明,指出泉州市鲤城区悦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中发布了针对王力宏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法院判决该公司及李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王力宏对此表示感谢法院捍卫真相,并感谢网友的耐心。
王力宏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6万余元
王力宏,著名华语流行乐歌手、音乐人、影视演员、导演,以其代表作《大城小爱》《唯一》等广受欢迎。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公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应建立在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同时,王力宏的捐赠行为也体现了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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