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女子当晚首先与朋友赵某等五人共进晚餐,期间已有饮酒。随后,她与赵某离开,并联系另一朋友郜某前往另一饭店继续饮酒。在第二次饮酒过程中,女子逐渐呈现出醉酒状态,无法站稳。赵某和郜某见状,立即将她送回家中,并通知了其丈夫。然而,丈夫在看到她入睡后,与朋友外出散步,未能在女子醉酒期间提供足够的照顾。当他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出现异状,虽立即送往医院,但女子仍因抢救无效死亡。
女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与她共同饮酒的7人应对其死亡负责,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并未发现7名同饮者有劝酒、灌酒的行为。监控录像显示,女子在第一次饮酒时行动正常,未出现醉酒迹象;而在第二次饮酒后,同饮者已将她安全送回家中,并通知了她的丈夫。法院认为,同饮者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女子的死亡主要是由于她自身过度饮酒所致。
法院进一步指出,作为成年人,女子应当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负责。她选择通过饮酒来发泄情绪,并在饮酒过程中未能控制自己的饮酒量,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此外,女子的丈夫在妻子醉酒期间未能提供足够的照顾,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饮酒应当适量,过量饮酒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同时,对于共同饮酒的人来说,虽然无法完全控制他人的饮酒行为,但也应当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确保饮酒者的安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