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9993.HK)发布盈利警告,2023年度,金辉控股预计股东应占亏损约3亿元至8亿元。
公告显示,根据对金辉控股2023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管理团队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2023年度可能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3亿元至人民币8亿元。而2022年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7亿元。
金辉控股指出,2023年度预期亏损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调整的影响,导致合约销售价格承压,地产开发业务的结算毛利率下降,开发中及持作出售的竣工物业及其他资产减值所致。
在此之前,金辉控股于3月20日发布内幕消息,一笔于2024年3月20日到期的3亿美元票据未能按期偿还。根据票据的条款,这笔利率为7.8%的优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及其任何应计及未付利息将于到期日2024年3月20日到期并须予支付。截至公告日期,金辉控股尚未支付未偿还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
金辉控股在公告中称,自2023年开始,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集团销售额承压明显。在行业销售环境未明显得到改善的形势下,为确保项目有序交付及按时兑付债务,本集团已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快物业销售、回款及精简生产成本。
根据中指研究院发布的《2024年1-2月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排行榜》,今年1-2月,金辉集团销售额20.1亿元,排名第5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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