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这一定义明确了预制菜的原料来源、加工方式和食用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清晰的认知。同时,《通知》也明确指出,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同样不属于预制菜范畴。此外,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等主食类产品也不被纳入预制菜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预制菜的生产过程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规定了不得添加防腐剂。这一规定符合消费者的普遍期待,也体现了对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在生产过程中,预制菜企业需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而无需使用防腐剂。
为确保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通知》还强调了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等方面的规范。预制菜企业需严格按照标准体系建设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同时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旨在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规范生产过程,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将为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这也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信心,推动预制菜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产业的持续升级。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