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市风光 IC 资料图
据微信公众号“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月18日消息,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涉及购房限制措施、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方面。
调整限购措施
文件提出,优化调整五指山市住房仅限本市居民家庭购买的限制性条件,改为本市商品住房面向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销售。
同时,优化调整五指山市二手房交易转让年限等限制性条件。自2018年3月30日后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优化调整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文件显示,多孩(未成年子女两个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多买一套。
优化调整五指山市存量商办类项目产权可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的规定。在坚持不得将商业、办公类项目变相开发建设成为“类住宅”项目的前提下,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项目,商业、办公类项目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平方米。
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文件提出,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一是,引进的各类人才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本市商品住房,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是,实际引进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1、经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人才,包括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2、经省级、市级人才项目或人才评选活动确定的人才;3、在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产业领域服务的,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对口支援、项目合作或其他方式,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用人单位开展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柔性人才(需提供劳动服务合同或用人单位相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凭证)。
三是,本市范围内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自录用或聘用或调入之日起,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需提供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或调入文件证明材料。
支持重点企业职工购房
五指山市还将支持重点企业职工购房。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本省户籍人员,与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省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人可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需提供劳动服务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凭证。
一是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落地,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二是落地本市的发展热带高效农林产业、全域旅游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医养康养产业、培训教育产业、生态化新兴产业等七大产业项目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职工;三是上年度在本市累计纳税额达3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为准)的企业职工;四是总部或区域总部设立在海南的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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