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出纳给自己开出170万年终奖 离职携走公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

访客 2024-03-06 12:07:48 49473 抢沙发

  【上海徐汇警方近日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前出纳员工许某因索要公司分红被拒,利用偷走的公司印章兑现了一张170万元的支票,目前许某已被刑事拘留。】

出纳给自己开出170万年终奖

  上海徐汇区一家公司在进行账务核对时发现170余万元资金不翼而飞。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竟是公司前出纳许某。

  许某在2014年至2018年间担任出纳,期间曾向公司索要分红,但被拒绝。

  心生不满的许某在2018年离职时带走了公司的公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

  今年初,许某再次索要分红未果,便利用这些印章伪造单据,从银行取出了170余万元。

  许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目前已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徐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企业,对公司印章和财务流程的管理必须严格,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分配不均时可能采取的极端行为,值得社会各界关注和反思。

  许某在离职时带走公司印章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出纳给自己开出170万年终奖

  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许某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带走公司印章并用于非法目的,如伪造单据、签订合同等,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许某带走印章的具体情况、用途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如果许某使用这些印章进行了非法活动,如伪造财务文件、非法转移公司资金等,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如果许某仅仅是带走了印章而没有后续的非法使用行为,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在许某的案例中,他使用偷走的印章兑现了公司支票,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因此被警方刑事拘留。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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