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海关总署答澎湃:探索完善人员和货物进出国际商务合作区的便利措施

访客 2024-02-29 15:11:36 29633 抢沙发

海关总署自贸司司长陈振冲 澎湃新闻记者 周頔 摄

2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新闻发布会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提问:我们了解到,商务合作区具有便利境外人员进出的功能,也叠加了综合保税区政策。请问商务合作区在行李物品和货物管理方面有什么考虑?具体有哪些便利化制度措施?

对此,海关总署自贸司司长陈振冲表示,国际商务合作区设立以后,区内人员、业态多元,将来会有大量的境内外人员进出区,开展相关的商务活动,对海关来讲,涉及人员及其携带行李物品的管理。同时,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是在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部分区域上建立的,已有一些企业在开展运营。而且随着国际会展、培训及配套商务服务企业的入驻,还会涉及更多的货物进出区。为了统筹便利和高效,主要从行李物品和货物管理两个方面研究设计了分线监管制度。

在行李物品管理方面,海关对进出区人员携带行李物品按照国际侧,也就是从境外进入商务合作区,叫“基本放开”。国内侧按照“严格管住”的原则实施监管。一是最大限度放开“一线”,境外人员自由入区。对海关来讲,仅在最先到达的国际口岸指定地点开展卫生检验。对入区的境外人员所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给予充分便利。下一步境外人员入区携带的物品,管理上要比一般入境人员宽松。海关仅开展行李物品的安全准入监管。另外,涉及携带的一些动植物产品,比如水果、肉制品,从国门生物安全来讲,也是要管的,也就是说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安全这块海关是要管的。境外人员在完成商务活动后,可以在区内提前办理出境行李物品的海关申报、查验等手续,进一步缩短离境时间。

二是高效管住“二线”。陈振冲介绍,境内人员从国内入区时,因为开展商务会谈、培训,可能会带一些东西进来,还要带出来,所以携带的拟打算再带出区的行李物品,特别是价值比较高的,入区的时候要在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没有登记的可能就要按照进口管理。另外,境内人员从区内返回国内时,不得携带由境外人员带入区内的免税物品出区。也就是说外国人带的行李物品,海关给予比较便利的一些政策措施。在区内停留时间比较长的,比如说住宿,带的物品比一般入境的限量要宽一点。但是如果这些东西要转给国内商务人员,目前规定是从严的。“将来运作一段时间以后,如果确有需要,下一步再跟几个部门商量,目前从风险防控角度,我们一开始先严一点。”

货物管理方面,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管理。在“一线”,商务合作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享受免税、保税政策,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在国际商务合作区内,属于保税货物的可以自由流转。在“二线”,国际商务合作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原则上按照进出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就要按照出口报关,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出口退税。其中,国际商务合作区内配套商业服务企业,从国内采购的货物,采用卡口登记模式入区,也就是不需要报关。这里面如果适用抵退政策,就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陈振冲表示,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出台具体的海关监管方案,同时将根据国际商务合作区的运行情况和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完善境内外人员和货物进出区的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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